中新经纬5月20日电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神科技”)20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被四川证监局责令改正,董事长黄明良等遭警示。
来源:华神科技公告
四川证监局表示,经查,华神科技或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会计核算不规范。一是2021年子公司海南融盛弘科技有限公司将部分广告费用支出错误计入无形资产。二是2023年子公司西藏康域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康域)部分医疗器械销售,在未发生实物流转,控制权未转移给客户的情况下即确认收入,且发生期后退货。三是2023年子公司成都远泓矿泉水有限公司(存在业绩承诺)少量销售费用核算至其他子公司,影响业绩考核测算精准性。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二条第二款、《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及第四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五条相关规定。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1年子公司海南华神发展控股有限公司预付非主营业务合同款项,5个月后合同解除并全额退回预付款。在此期间,部分资金流入实控人控制的公司,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与实控人之间发生的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内控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一是子公司西藏康域财务内控制度不完善,导致部分销售费用报销票据与业务实质不符。二是子公司四川华神钢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华神钢构”)未严格执行采购管理制度。三是公司未建立大额非主业支出内控制度,并对相关资金实际用途保持审慎关注,导致2021年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四是子公司西藏康域财务经理同时兼任客户财务负责人,人员管理不规范。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第五条、第三十六条相关规定。
四川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号)第二十一条、《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相关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华神科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四川证监局还表示,公司相关董事、高管人员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分别对上述会计核算、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内控管理与执行问题负有相关责任。其中,黄明良(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实控人)对上述会计核算、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内控管理与执行问题均负有责任;李俊(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对上述会计核算、内控管理与执行问题均负有责任;宋钢(公司副总裁,华神钢构董事长)对上述内控执行涉及华神钢构的相关事项负有责任。根据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黄明良、李俊、宋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华神科技对此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相关问题,将认真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切实提高规范运作和内控管理水平,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资料显示,华神科技主营业务为中西成药、生物制药及大健康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钢结构施工业务等。制药产品涵盖注射剂、胶囊剂、口服液、片剂、颗粒剂、灸剂、原料药等。公司拥有心脑血管、耳鼻喉、儿科、肿瘤等领域共计26个药品注册生产品种。
业绩方面,华神科技2025年一季度实现营收1.27亿元,同比下降29.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9.2万元,同比下降740.09%。谈及营收下降原因,华神科技称,公司主营产品三七通舒胶囊于2025年一季度中选全国第三批中成药集采,但报告期内尚未落地实施,下游客户调整采购策略,阶段性减少库存备货量。
5月20日,华神科技收涨1.05%报3.86元/股,总市值24亿元。(中新经纬APP)
中新经纬5月20日电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神科技”)20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被四川证监局责令改正,董事长黄明良等遭警示。来源:华神科技公告四川证监局表示,经查,华神科技或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会计核算不规范。一是2021年子公司海南融盛弘科技有限公司将部分广告费用支出错误计入无形资产。二
5月20日,宁德时代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该公司2018年在深交所创业板首次挂牌上市,此次在港交所二次上市后,成为国内首家同时在A股和H股上市的动力电池公司。公司此次港股上市的募集资金净额约353亿港元(约合325亿元人民币),为今年全球最大的上市募资。 宁德时代港交所敲钟上市。宁德时代供